蒸馏器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蒸馏器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党纪处分执行跑偏湘潭的这种做法提供了借鉴-【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11 16:35:15 阅读: 来源:蒸馏器厂家

红网时刻5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通讯员 冉春雷 李中海)湘潭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何某,因醉驾被判处拘役(缓刑)。按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只能按其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但何某的单位未执行到位,何某多领了3000多元。单位自查发现后,要求何某补缴。几个月后,湘潭岳塘区纪委发现何某所在单位的财务人员给他多降了一级工资,导致何某少发了1040元。单位最终补发了这笔生活费。

党纪处分后,相应人员的工资待遇该怎么变化,不仅普通老百姓搞不太清楚,连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有时候也懵圈。

严格按照规定,多发,追缴;少发,补缴。湘潭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了自己的探索。

5月13日,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时,检查组发现了一个问题:给某位受处分干部少发了18个月的生活费。

欧光焕系原湘潭市工商局岳塘分局退休干部,2015年2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开除党籍,2018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根据文件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单位应按照其基本退休费的75%发放生活费。而早在2017年1月,其原所在单位就停发其生活费,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的生活费则没有发放。

检查组将问题当即通报给原单位,要求迅速整改。目前,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核算为其少发的生活费具体数额,并将在近期补发给本人,同时上门做好政策解释。

追缴违规发放工资、奖金等139.8万元

在湘潭,有一本小册子很抢手。这本小册子,就是湘潭市纪委监委今年3月印发的《湘潭市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

今年初,中央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而在这之前,湘潭市纪委监委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在2018年底之前已完成了一轮“拉网式”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出现“缩水走样”,一些受处分对象工资照领、奖金照拿、岗位照旧、先进照评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通过自查自纠,全市共发现涉及职务级别未按规定调整、工资奖金违规发放、年度考核等次未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及相关文书未及时送达归档、恢复权利或解除处分办理不及时等处分决定执行存在的问题共计220人251个。通过重点抽查,又发现新增问题88个。

“从抽查情况看,问题很多,且十分严重。要全面铺开,把此项工作纳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责成各单位迅速整改到位,不让纪律成为‘稻草人’。”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卫兵表示。

湘潭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斌介绍,扩大范围后,2018年全市共检查3139名受处分的党员、公职人员的执行情况,发现476个问题,涉及受处分人员469人,整改到位391个,共追缴违规发放工资、奖金等139.8万元。

为什么会出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的现象?

案件审理室分析认为,这里面既有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有关政策不清不楚,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与组织、财政、人社、司法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等原因,也有文件本身规定模糊等因素。

曾斌说,该市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有两大亮点。

一个亮点是,把“散”的归“总”。《意见》把散落在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中的有关处分决定执行的内容汇集归总,并分类细化。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年度考核的影响为例,中央、省里关于这一条的规定至少就有7个文件,有的还是密级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一级连文件都很难看到,又怎么去执行?这些文件中,有部分规定相互冲突、彼此“打架”。结合其上位法(规)的立法(规)精神,湘潭在《意见》中进行了统一明确,解决了很多人“为一个问题到处翻文件还翻不准”的烦恼。

另一个亮点是,把责任划清。处分决定执行之所以不到位,一定程度上是各个单位不清楚自己在这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造成的。《意见》针对这一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在执行党纪政务处分中的职责予以明确,并分条列出,还在附件中提供了各个环节的规范性文本,这又解决了大家在工作中“不知道该怎样操作”的问题。

多发,追缴;少发,补缴

采取重新评定考核等次、追回多发放的工资奖金等方式,解决“处分决定执行不力,该影响而没有影响”的问题,确保受处分与不受处分不一样;通过重新测算工资、补发该发而没有发的正常福利待遇,解决“处分决定执行过头,影响了本不该影响的”的问题,保障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何某,是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7年2月,何某因醉驾被公安机关查获,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岳塘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按有关文件规定,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单位应停发其工资待遇,只按其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但下摄司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将文件执行到位,导致何某多领了3000多元。后来,单位自查发现这个问题后,立即要求何某补缴了多发的生活费。

几个月后,岳塘区纪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执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何某在受到处分后,单位有关财务人员给他多降了一级工资,导致其在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发生活费的基数降低,领到的生活费少了1040元。后经人社部门核算,该单位重新按规定确定何某的岗位等级和薪级工资,并补发了多扣的这部分生活费。

纠正因执行过头“跑偏”的情况,也要纠正因执行不力而“跑偏”的情况。

胡斌是该县白石镇农技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到记过处分。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但胡斌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仍被镇政府评为“优秀”,并领取绩效考核奖金4176元和嘉奖奖金800元,明显不符合要求。该镇自查自纠发现此问题后,立即整改,更改其考核等次,并追回奖金4976元。

戴庆希是该县杨嘉桥镇工作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该镇却给他发了年度绩效考核奖金10000元。该镇自查自纠发现该问题后,及时整改,追回了多发放的奖金。

今年5月8日以来,湘潭市纪委监委又派出2个检查组,对去年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抽查了21个单位涉及的101个重点问题,把因执行不力和执行过头“跑偏”的“纠”回来。目前,绝大多数重点问题已整改到位。

帮扶受处分干部成为“有为干部”

“刚受处分的那段日子,我总感觉身上背了‘包袱’,害怕被人议论。”今年4月,面对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帮扶回访,岳塘区宝塔派出所民警龙红兵深有感触地说。

龙红兵是2013年因不依法办案受到行政降级处分。为了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拾工作热情,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开展帮扶责任人、主要负责人、纪监政工“三级梯次”谈话,并根据被帮扶民警的思想动态,实时调整帮扶方案。

“我想对纪委的同志说句谢谢,谢谢你们没有把我‘一棍子打死’,而是鼓励我放下包袱轻装前行。”龙红兵说。

为帮助“跌倒者”重新“站起来”,今年初,湘潭市纪委在全会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对犯错误、受处分的干部不抛弃、不放弃,形成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月3日,湘乡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受党纪政务(纪)处分人员回访工作的暂行办法》,实行谈心谈话、实地回访和书面回访相结合,对改正错误快、工作业绩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在重新任用上创造条件和机会;4月23日,湘潭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工作制度》,明确“做好被回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等七项回访内容,帮助被回访教育人分析所犯错误的根源,引导其积极改进。

观点

湘潭的做法为湖南提供了借鉴

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

调研发现,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雷声大雨点小”,有的甚至“光打雷不下雨”,这严重制约着处分决定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的发挥。湘潭市在实践中摸索,以处分决定执行为突破,努力提升审查调查质量,确保每一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为湖南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借鉴。

湘潭市雨湖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阳涛

尽管前期我们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中做了一些工作,整改到位了一些问题,但从近期“回头看”中发现,仍然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个别单位党委(党组)主动抓的意识不强,“老好人”思想较重;部门之间信息没有及时共享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认识、压责任、建制度、严督查,确保每起处分决定“不打白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湘潭市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中,把握了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既治病,又纠偏,还暖心,一举多得,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清洗设备

盐雾试验机价格

蓝色钢网片

塑木公园椅

打孔板

建筑顶托